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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20:13 来源:818期货学习网
卖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避免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而是为了获得因价格变动而带来的利润。也就是说,投机者在股票市场行情看跌的情况下,卖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然后再在行情如所预料的下降之后,买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买卖对冲,高卖低买必将使投机者获得可观的利润。
例如,投机者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将会出现下跌,决定在股票市场还没有发生下跌之前,在髙价位先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于是投机者于10月份在期货交易所卖出了1张12月份到期的价值线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约为263.50点。到了12月份,股票市场的价格果真下跌了,价值线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下降到了256.4点,这时投机者买入1张12月份的期货合约。
交易过程为:
10月份卖出1张12月份到期的价值线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为:263.50点。总价值为:100x263.50x1=26350美元。
12月份买入1张12月份到期的价值线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为:256.40点。总价值为:100x256.40x1=25640美元。
总盈利:26350—25640=71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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