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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操作——交叉融资理论

2014-02-26 19:24   来源:818期货学习网



杠杆操作是期货最大的特点之一,用10万元做100万元的交易是投资人常做的事情,通过杠杆的作用,可能获得的收益是最大化了,但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样也是最大化了。

风险控制的越小,杠杆就能放的越大

如果你的每笔交易都能盈利,即成功率是100%,你完全可以满仓操作。

任何满仓买进或卖出一个合约,都不排除在未来三天有可能遭遇三个连续反向停板而使得资金损失殆尽。

如果去除杠杆,让期货成为类似现货的交易,是不是就可以降低风险?

假设现在黄豆的保证金比例是10%。100万元的账户,用100万元去做,等于是把资金放大10倍——即用1000万元参与市场波动。但是100万元的账户,只用10万去做,90万放着不动,你等于只是把这10万放大了10倍,相当于用100万参与市场波动。

我们可以发现,用保证金比例作为相应的持仓比例来交易,如果做多,则价格无论跌多少(即使价格跌至0)都不会爆仓;如果做空,价格涨一倍之内都不会爆仓,但是涨幅超过一倍,则还是可能面临穿仓。

我们再来看在系统化交易的时候,应该用多少比例的资金操作一个品种会比较安全。

【举例】某参数均线系统经过50年的数据测试,有这么几个数据:

>正磽率40%

>单笔最大回撤率120%

>最大连维回撤率300%

>最大连续盈利次数6次

>最大连续亏损次数8次

>平均盈利率80%

>平均亏损率20%

>平均交易频率10次/年

>最大间撤周期8个月

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盈利的系统,而且年盈利率为(80%x40%—20%x60%)x10=200%

推算一下比例:

(1)如果100%资金投人,出现一次性回撤120%的事件的话,本金将亏光,并且亏光后不得翻身。

(2)如果10%资金投人,可以顺利达到200%x10%=20%的收益,但收益偏低,而且期货保证金交易的功能丝毫没有体现,相当于在做现货买卖。

(3)如果33%以上资金投入,遇到最大的连续亏损的话,也可能全部亏光。

一般我们设置某账户资金的风险极限为30%,这样的话,单笔投入的保证金占总资金比例、单笔亏损占保证金比例和最大连续亏损次数之积应为30%(见表2-7)。



实际交易中可以发现,连续亏损达到30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想要彻底规避回撤至风险底线的风险,应该选择单笔交易保证金小于10%、单笔亏损占保证金比例小于30%的交易方式。

综合来看,做多的话,用10%以内的资金是安全的,做空的话,用10%之内的资金是相对安全的,但是没有绝对的安全,因为价格有下限

(0),未必有上限。

如果我们以10%以下资金操作一个商品期货合约,就类似于做股票或者做现货,风险完全在我们可以接受的范围。

但是,安全不是投资的目的。如果想要更安全,就不要做,那才是最安全的。投资中,安全不是唯一的目标,甚至不是主要目标。如果10%的资金在操作而90%的资金闲置,就失去了期货交易的意义。

所以说,投资组合仅仅是可以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资金取得更高收益。我们认为持仓和现金都可以作为非同一性质的交易准备金。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了,对于单个品种来说10%的持仓是安全的;那么用另外10%组合第二个品种,把仓位加大到20%,是否把风险也增加了一倍呢?

——不是的。

理由如下,我们把两个品种分别定义成A和B:

(1)只有A持仓的情形下,空余90%资金,A是安全的。

(2)因为A本身的风险是控制的(10%~50%,一般不超过100%),所以对于A来说,至少有连续亏损20-100次的空间,而很快用到这20-100次的可能性非常小。

(3)B另使用的10%可以看做对资金的临时借角。因为期货资金是可以随时兑现的,一旦出现风险,仍然可以平仓后随时兑现现金。

(4)A、B是不同品种,不同时间进场,也不同时间出场,相互可以独立。

(5)用10%资金做A之后,再用10%的资金做B,对整个账户来说增加的风险很微小,而且是完全可控的。同样道理再用另外4个10%的资金分别做C、D、E、F品种,增加的风险也是有限的、可控的。

(6)只用一笔资金做完A再做B再做C,和用三笔资金同时做A、B和C,对整个账户来说其交易累计的正确率、风险率都是一样的。重点是——同时交易,争取了更多资金、争取了更多时间,更重要的是争取了更多的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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