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21:18 来源:818期货学习网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规定在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内按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的外汇交割方式,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喊价方式成交后,承诺在交来某一特定日期,以当前所约定的价格交付某种特定标准数量的外币,即买卖双方以约定的数量、价格和交割日签订的一种合约。
外汇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交易双方通过公开竞价达成在将来规定的日期、地点、价格,买进或卖出规定数量外汇的合约交易。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都是载明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付款和交割某种特定标准数量外币的交易。但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不同。
与远期外汇交易不同,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交易者不同:
外汇期货交易,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外汇期货经纪商从事交易,对委托人的限制不如远期外汇交易,因为在远期外汇交易中,参与者大多为专业化的证券交易商或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厂商,没有从银行取得信用额度的个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极难有机会参与远期外汇交易。
交易保证金:
外汇期货交易双方均须缴纳保证金,并通过期货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计算盈亏,而补交或退回多余的保证金。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否缴纳保证金,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远期外汇交易盈亏要到合约到期日才结清。
交易方式不同:
外汇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接触,而各自以清算所结算中间人,承担信用风险。期货合约对交易货币品种、交割期、交易单位及价位变动均有限制。货币局限在少数几个主要币种。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在场外交易的,交易以电话或传真方式,由买卖双方互为对手进行的,而且无币种限制,对于交易金额和到期日,均由买卖双方身由决定。这在经济不景气时,对方违约风险增大,在交易时间、地点、价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无特别的限制。
整体交易:
在外汇期货交易中,通常以本国货币作为代价买卖外汇,如在美国市场仅以美元报价,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币种如马克与日元之间的避险,只能以美元为代介买卖日元或马克从而构成两交交易。而在远期外汇交易中,不同币种之间可以直接交易。
现货结算与差额结算:
外汇期货交易由于以清算所为交易中介,金额、期限均有规定,故不实施现货交割,对于未结算的金额,逐日计算,并通过保证金的增减进行结算,期货合约上虽标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转让,实行套期保值,减少和分散汇率风险。当然,实际存在的差额部分应进行现货交割,而且这部分所占比例很小。而在远期外汇交易时,要在交割日进行结算或履约。 我国上海外汇调剂中心规定的外汇期交易业务,了如指掌于上市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买卖行为,可交易的外汇品种限于美元(美元额度比照美元现汇)、英镑、德国马克、日元和港币现价。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港币的标准合约金额为1万单位,日元的标准合约金额定为1万日元。
外汇市场的交易有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和外汇期货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指买卖双方在成交易后,在第二个工作日交割的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它是通过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办理的买卖双方预约购买和出售外汇的业务。与即期外汇交易相比,远期外汇交易兼有保值、避免汇率风险、资金计划和周转灵活等优点。
外汇期权交易也是一种远期的外汇交易,其于一般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同之处,主要是外汇交易中包括期权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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