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8 21:08 来源:818期货学习网
注意事项之一:以上所罗列的交易平台全部来自“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会员名单”,并经过笔者的详细整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投资者或技机者在选择交易平台的时候,要查询最新的“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会员名单”。具体可以咨询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相关单位。
注意事项之二:即使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会员名单”最新的名单中,笔者也同时发现下列情况:有相当部分的机构“尚未取得贵金属市场交易许可证”、“暂停交易”,还有的机构可能已经停业或发生其他不可预知的情况,所以投资者或投机者务必要十分谨慎。
(二)内地: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我国内地为投资者提供黄金及其他贵金属场内交易服务的合法场所。
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初步形成了现货与衍生品相结合、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多层次黄金市场格局,对促进黄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交易所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
为维护黄金市场秩序2011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设立黄金等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等交易平台的相关活动进行规范。《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等贵金属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等贵金属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1.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铅金等贵金属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铀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截至2010年3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共有会员166家,目前会员中,国内金融类26家、外资金融类8家、综合类129家、自营类3 家(详见表1-16 至表1-19),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金融类会员可以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他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类会员仅可进行自营业务。
作为广大非黄金交易所会员的普通投资者或投机者,目前参与投资或投机的途径,主要通过“金融类会员”单位的委托代理业务或参与其自营的贵金属业务进行贵金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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