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成交法则: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交易,最早是指物与物的交换。在《易•系辞下》中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交易就是放弃一样东西去换另一样东西,满足自己的需求,即“各得其所”。到后来,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简单的物物交换已不能满足交易的需求了,所以就有了货币,大家开始用货币和商品进行交换。在《史记•平准书》中有:“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到了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更高级的交易模式~~信用交易,已为人们接受并广泛应用。期货,就是信用交易的产物。
为了降低商品买卖的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期货将一些大宗商品作为标的,集中在交易所里公开交易。为了使得大家不需要过多讨论商品本身的品质和分量,都将这些商品做成标准化的合约,让市场中的交易者并不需要看到实物,省去讨价还价的环节。而在市场中对一个商品合约的买卖者成千上万,为了维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率,就需要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序列保障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这就是我们本篇要讨论的“成交法则”。
期货在很多人眼中只是个多空双方的赌场,但如果期货只是一个“赌场”,国家为什么要允许这样的市场存在,为什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所以期货的存在,有其更深刻的意义,其中一点,就是“价格发现”。
价格是怎么产生的?商品的价格怎么衡量?在一个商品垄断行业中(如成品油),垄断者会考虑市场对商品价格的需求弹性和替代品价格来定价。在大部分自由定价的行业中,商品的生产方(供给者)和消费方(需求者)共同磋商来制定。
可以说,没有交易,就没有价格;没有价格,也就没有货币。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的一瞬间达成了定价的一致。买方以可接受的价格买到商品,卖方以可接受的价格卖出商品。在期货交易中,由于交易的标的是远期标准化合约,所以买卖双方在交易达成的瞬间都附加了新的期望:买方希望商品价格上涨,卖方希望商品价格下跌。正是双方的“一致性”导致了现在价格的产生,双方的“分歧性”导致了未来价格的产生。价格在不断产生和变化中,形成了波动,造就了行情,完成了财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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