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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成交本质——拍卖

来源:未知

拍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定义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所以,拍卖和普通的买卖方式的差别就是公开竞价,而不是私下里的一买一卖。因为公开,所以存在充分的竞争,也存在各种影响因素。别人的行为往往会影响你的判断,你的判断会影响你的行为,你的行为会去影响别人……由此循环,市场就变得越来越复杂。

我们所有的委托单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大于等于市场的卖一价格的多单或者是小于等于市场的买一价格的空单,这种委托单一旦报入市场,马上就会有成交(能不能全部成交要看委托数量),这种委托单我们叫做主动委托单。另一种委托单是小于市场卖一价格的多单和大于市场买一价格的空单,这样的委托单报入市场后,不会马上成交,可能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成交,这种委托单我们叫做被动委托单。

拍卖本身,最早是一个一人卖、多人买的游戏。卖方是被动委托,买方在不断竞争之后产生主动委托。交易的过程,实际上是多空双方互为对方拍卖的过程。期货成交规则的设计非常类似于拍卖。想要了解推动期货市场的动力和定价机制,我们来了解拍卖的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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