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价差发生有利变化而获利的交易行为。如果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行为,称为期现套利(Arbitrage)。如果利用期货市场上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行为,称为价差交易(Spread)。这一交易方式丰富了期货投机交易的内容。
在我国学术界里,一般流行将套利视为投机交易中的一种特殊交易技术的观点,但在国外却有不同的观点。在早期,理论界一般也是将套利归人投机范畴,但现在有些专家、学者开始将套利视为发挥着特定作用的具有独立性质的与投机交易不同的一种交易方式。美国著名期货专家、金融期货的创始人利奥·梅拉梅德在1977年发表的《市场流动性和套利技术》中指出,“……从事期货交易的基本技术不外几种,交易所场内和场外的交易者交替使用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从广义上可区分为小投机商(做市商),普通投机者和套利者。……期货市场套利的技术与做市商或普通投机者大不一样,套利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两个或更多合约月份之间的差价,而不是任何一个合约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他们的潜在利润不是基于商品价格的上涨或下跌,而是基于不同合约月份之间差价的扩大或缩小,从此构成其套利的头寸。”可见,套利者是一个与投机者或套期保值者都不同的独立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