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将对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运行效率和功能发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决定自2019年6月3日结算时起,对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股指期货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是指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的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此前,中金所自2014年10月27日起对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实施了同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并自2015年7月10日起率先对国债期货实施了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等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降低市场成本。金融期货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实施以来,市场运行安全平稳,取得积极效果。在同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基础上对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有助于降低股指期货跨品种运行成本,进一步促进功能发挥。
下一步,中金所将密切关注该制度实施后的市场情况,确保股指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同时,继续完善市场机制,兼顾风险防控和提质增效,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期货市场。
关于股指期货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结算会员: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规定,自2019年6月3日(周一)结算时起,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的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