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日
行权日 指期权买方可以行权的日期。
具体概念:
上交所的规定中,行权日,期权合约到期日是同一天,也是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交所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最近的两个季月(下季月与隔季月), 共四个月份,同时挂牌交易。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到期日是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买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期权买方不再享有权利,期权卖方不再承担义务。
也就是说,一份期权合约只有一个行权日。在此之前,无法行权(因为中国暂时只有欧式期权)。在此之后,也无法行权。只有这一天,才可以行权。
要点:
请牢记每月的行权日,不要忘记行权,您只能在这一天可以行权。 行权交收日是行权日的后一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