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倒手法的进化
对倒手法在一些市场新手看来,是一种不劳而获的简单获利方法。他们没有接受规范的投资者教育,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所以屡禁不止。一些市场老手,清楚地知道交易所的监管方式,可能会尝试通过复杂的形式来实现对倒。这些都是不健康、不理智的行为,是期货的“魔道”,结果是必然失败的。
我们看一下对倒手法的演变。
1.简单对倒
最简单的对倒形式,即选择一个较冷僻、市场成交清淡、买卖盘口挂价相差很大的期货合约,采取两次对敲,使得需要亏损的账户在低价卖出,高价买进;需要盈利的账户在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在合约价格走势上就会出现涨跌停板来回出现的情形,如图6-31所示。
这种形式的对倒既侵害了账户所有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市场异常交易监管最主要整治的对象。
2.复杂对倒
有人设计出非常复杂的对倒模式,企图躲避交易所、期货公司和客户的检査,成功实现对倒的目的。
操盘手A,想将客户B的账户通过对倒向自己的账户转移资金,设计了如下流程:
(1)A、B两个账户分别在两家不同的期货公司开立,从而回避掉同一期货公司席位的问题。
(2)使用另外两个关联账户C、D共同参与对倒,从而回避掉开平仓客户相同的问题。
(3)采用主力合约和冷僻合约套利的模式,从而回避掉单独交易冷僻合约被客户査出的问题。
(4)申请电信宽带和网通宽带,每次对敲交易的两个账户使用两台不同的电脑不同的网线,从而回避掉同一IP地址的问题。
(5)不在涨跌停位置实施对敲,而是选取与主力合约基差相对合理的区间进行成交,从而回避掉异常价格的问题。
(6)每次对倒只进行1手,从而回避掉大单量被监管问题。
(7)A账户开仓RU1106合约,报31735买开仓,然后B账户报31735卖开仓。达成成交。
(8)A账户立刻在主力RU】103上卖开32040,成交;B账户立刻在主力RU1103合约上买开32040,成交。
(9)为避免当天同一IP多次成交问题,单子隔夜,到第二天或第三天继续交易。
(10)第二天A账户与C账户对敲RU1106,A账户实现盈利平仓,C账户获得RU1106多单。
(11)第三天B账户与D账户对敲RU1106,B账户实现亏损平仓,D账户获得RU1106空单。
(13)第四天,C、D账户在RU1106上对敲平仓了结。
我们可以看到,整个过程,A巧妙回避了所有的监管问题,使得对倒行为顺利达成。但是问题在于,耗费这么复杂的流程,A实际通过对敲完成的资金转移只有1000元左右,而A想不断从B账户中转移资金,就要不断循环操作,最终被査处。
所以,实施对倒行为,同时想要躲避监管,是非常复杂的“工程”。得到的收益极为有限,却背负着犯罪的风险。因此,笔者提醒投资者,不要动这些“歪脑筋”,而应该踏踏实实,研究市场,从市场中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正当的收益。
事实上,试图通过对倒形式转移客户资金的人在市场中是很少见的。
而通过另一种方式变相转移客户资金的形式倒非常常见。这就是频繁交易并赚取高额返佣的形式。我们在下册第十三篇“行业法则”中再作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