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期货学习网 > 期权知识 > 期权基础篇 >

香港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上)

来源:未知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在香港称为庄家制度,只有经过香港交易所批准并注册后,才能正式成为期权市场的庄家。申请成为做市商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交纳500万港元;具有一定的交易经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具备充分的资金运作能力;安排在其他市场套利等。经交易所批准后,可以分配给庄家不少于2个月的期货合约和8个系列的期权合约。参与者可向交易所申请允许其为某类期权类别的期权合约担任庄家。庄家执照为非独家性且不可转让。庄家制度的功能在于:通过庄家为市场提供买卖报价,供投资者买卖,以提高市场效率及流动性。另外,庄家还可以提供结算报价供结算公司参考。

  (1)庄家的责任

  获交易所批准注册后,注册庄家必须履行其应价或持续报价责任。庄家的报价包括两种:

  一是对所有期权系列进行报价回应。即收到开价要求后才进行报价。庄家对报价进行回应,每月的最低的回应比率为80%,每次报价的最低合约数量为5张,在20秒内完成报价回应,并且维持时间最少20秒。

  二是持续报价。即不论有无开价要求,庄家都要主动为所负责的期权系列(而非全部)进行持续报价,使其价差符合交易所的要求。每个月份,庄家最少要在80%的时间内持续报价。最低的合约数量为5张,维持报价时间最少20秒。

  庄家报价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买卖价差要求:

  较近的3个月份,权利金为1—750点,最大价差为30点或买价的10%(以较高者为准);权利金在750点以上者,最大价差为50点。

  远月,权利金为1—750点,最大价差为30点或买价的20%(以较高者为准)。权利金在750点以上者,最大价差为150点。

  每日早上开市时前5分钟及合约到期日,庄家不需要报价。在异常市场情况下,行政总裁有权暂免庄家部分或全部责任。

  (2)对庄家的鼓励

  注册庄家如能履行指定的责任,可获交易费用折扣。比如,恒生指数期权合约交易费可由每张合约的10元港币折扣到2元。

  (3)对庄家的管理

  庄家若未能达到每个月份成功回应最少70%的报价要求或最少70%的时间提供持续报价,交易所将收回对庄家的费用优惠。若庄家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报价要求,交易所有权取消庄家的资格。

  交易方法

  (1)报价成交方法

  香港交易所的期权交易实行计算机自动配对方法,而不是传统的公开叫价方式。一般来说,做市商在市场中像进行其他期权交易一样,将其买/卖指令输入系统,当系统中有合适的价位,期权交易系统会自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配对成交。但是,由于期权系列众多等原因,系统中有时可能没有令交易者满意的价格,此时,该期权系列的做市商就必须履行特殊的责任:为其无报价的期权系列报价。具体报价是,期权交易系统自动向做市商发出报价要求,持有该期权系列执照的所有做市商都有责任提供开价。

  一般而言,做市商的报价应是两边报价:一个买入,一个卖出,比如:5/5.5,表示做市商此时愿意以5元的价格买入,以5.5价格卖出。假如该报价符合有关交易者输入的价格,系统会自动成交。交易者也可根据做市商所报价格,决定与之成交。当做市商不止一次报价时,系统便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对,最早报出买价最高或卖价最低的做市商有优先成交权。
期货手续费【与交易所同步更新】
期货保证金【与交易所同步更新】
猜你喜欢
分享
关闭